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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

来源:发布时间:2021-04-01 11:24:57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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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定我市落实中央、省金融政策的实施意见,督促驻市金融机构落实好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协调和支持各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引导银行信贷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引导保险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研究拟订全市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研究分析经济金融形势,提出优化金融环境、改善金融服务、促进我市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区域性金融中心和省域金融次中心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国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的推进实施;指导和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和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

    (四)负责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实施监管;强化对全市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负责地方金融业统计工作。

    (五)牵头组织开展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配合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牵头地方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范与处置机制,牵头维护全市金融稳定。

    (六)配合中央、省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开展金融监管;配合协助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对驻市省属金融企业进行监管。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对各县(市、区)政府金融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考核评估和提出风险问责的建议等工作。

    (七)负责全市企业上市工作,指导和推动拟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融资;协助做好证券期货机构和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工作。

    (八)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重组。协调推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发起设立和规范发展;组织推进金融科技创新。开展金融对外合作交流,统筹协调与金融机构的合作。

    (九)统筹推进全市金融人才队伍规划与建设工作,指导市内相关用人单位的金融人才引进、培育和使用等工作。承担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相关业务管理工作,参与对地方金融机构及其高管人员的业绩考核,对市国资委关于市属国有金融企业高管人员的提名、任免提出意见。

    (十)领导和指导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全市性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的党的建设工作;协助金融监管机构对地方金融机构及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对地方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中介组织的管理;负责地方国有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制订地方金融业从业人员行为管理规范;负责与驻市金融机构的联系。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含下属单位)编制数20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实有人数13人,其中:在职人数13人,包括行政人员13人;有退休人员1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4人,在职人数4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1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赣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433.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0.0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0.78%;上年财政拨款结转83.2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9.22%。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赣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支出预算总额为433.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85%。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50.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0.7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6.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63.9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75%;上年结转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支出19.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6%。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95%;卫生健康支出13.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04%;金融支出63.9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75%;住房保障支出17.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93%。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赣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财政补助支出预算350.07万元,较上年减少21.87%。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75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86.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0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4.89%;卫生健康支出13.17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3.76%;住房保障支出17.05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4.87%。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3.08万元,较去年39.29万元增加9.65%。其中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2.26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0.41万元,差旅费6.30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会议费6.00万元,培训费1.2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工会经费1.24万元,福利费2.3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0.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1。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5.89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个。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5300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5300万元。

    项目名称: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1.项目概述
     

    市政府金融办职能定位于统领、协调、服务、监管四个方面。统领:带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全市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组织实施,分析金融发展形势。协调:充分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联动机制,共同处置区域性金融风险,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改革试点创新,推进金融数据资源共享等。服务:服务政府、金融机构、实体企业。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金融工作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并抓好落实,当好参谋助手。协调服务金融机构入驻、发展等相关方面事宜。为企业融资提供服务,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指导和推动拟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融资,协助做好证券期货机构和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工作,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重组,指导和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监管: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授权,承担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实施监管;强化对全市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2.立项依据

    《赣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赣市办字〔2019〕20号。

    3.实施主体

    市政府金融办。

    实施周期
     

    长期。

    5.年度预算安排
     

    5300万元。

    6.年度绩效目标

    目标1:全市确保实现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2家、力争实现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3家、新增辅导备案企业不少于2家,新增股改企业不少于5家(所新增股改企业必须与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签订辅导协议,并完成股份制公司登记注册)。目标2:力争在研究院建设、课题研究、金融培训、政策咨询及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更多成绩。目标3:市处非办正常运转;协调各处非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共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我市群众对非法集资活动识别能力加强,对参与非法集资风险有一定认识。目标4:新引进、设立1家金融机构对机构及高管人员及时拨付奖励,年度内完成奖励拨付。目标5: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考核,对获奖银行机构和金融监管服务部门奖励500万元。目标6:对照赣州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推进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目标7:地方金融监管平台系统建设完成,纳入部分机构开展试运行。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赣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6.30万元,比上年减少1.70万元,下降4.4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3.50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2.50%。主要原因是:出访开支相应减少。

    公务接待费32.80万元,比上年减少1.2万元,下降3.5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邮电费、取暖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绩效目标(整体)


【3607】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元)_2021-03-09(市政府金融办整体)


2021年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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