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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江西省聚源典当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高管及住所的批复

来源: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10-15 15:21:16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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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聚源典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高管及住所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由黄力变更为刘愈,监事由肖英变更为陈鲁,新增总经理陈聪;住所由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东路交汇处雍华庭第2-6幢126-226号,变更为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东方巴黎二期15栋103-104号。

请你公司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60日内,依法依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逾期未完成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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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代表人,批复,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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