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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2020年“大众评公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0-06-17 14:56:28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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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赣州市2020“大众评公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2020年“大众评公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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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20“大众评公务”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室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2020年度市直(驻市)单位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办发电〔2020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客观公正、分类实施、公众参与、注重实效、结果兑现”的评议原则,以“群众满不满意”为主要评议标准,通过大众评议,深刻查找各部门在“怕、慢、假、庸、散”方面的突出问题,督促被评议部门转作风、提效率、敢担当、上水平,为建设“五型政府”、高质量打好六大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作风保证。

二、被评对象

2020年“大众评公务”被评对象分为四类,共148个部门(单位)。其中,市直党群部门(单位)41个、市直政府部门(单位)55个、驻市单位12个、公共服务部门40个。

三、参评主体

参评主体主要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精准扶贫对象、以及2020年以来在被评对象办理过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或生产生活相关事项、享受过相关部门扶持或扶助、接受过行政处罚、享受过公共服务、参与过司法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县(市、区)政府及部分乡镇。由调查机构按业务相关的原则抽取样本,指导参评主体对相应的被评对象进行测评。

四、评议方式及内容

“大众评公务”每半年评议一次,年度进行总评。通过电话调查、问卷调查方式进行。

1.对党群部门。重点就被评对象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履职履责等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

2.对政府部门和驻市单位。重点就“五型”政府建设进行评价,就被评对象的政治表现、创新能力、务实担当、工作效能、队伍形象等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

3.对窗口部门和公共服务部门。重点就被评对象的服务态度、办事环境、办事效率、整体满意度等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计分方法

评议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公式为:

党群部门评议成绩=电话调查得分×50%+留置问卷调查得分×50%

政府部门、驻市单位评议成绩=电话调查得分×45%+(政务服务“好差评”+12345热线办理情况)×5%+留置问卷调查得分×50%

窗口部门评议成绩=电话调查得分×45%+(政务服务“好差评”+12345热线办理情况)×5%+留置问卷得分×40%+现场问卷(B-1类)调查得分×10%

公共服务部门评议成绩=现场问卷(B-2/B-3类)调查得分×100%

年度总评成绩=上半年评议成绩×50%+下半年评议成绩×50%

六、等次评定与结果运用

考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以年度总评成绩得分60分为合格线(考评等次为一般)。按被评对象年度总评成绩得分自高分向低分排列,其中被评为优秀、良好等次的分别占被评对象总数的40%50%

(一)每半年和年度的评议结果公布采取对内、对外两种方式结合。对内公布指将被评对象在所属类别中按照分值高低进行排序,排序结果向市领导汇报。对外公布指将被评对象在所属类别中按照4个档次进行排序,并在赣南日报、赣州市党务公开网和赣州市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评议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与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相关联,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其中,评议结果为“差”的单位,由市委、市政府进行通报。

 

附件:1.2020年赣州市“大众评公务”被评对象分类表

2.“大众评公务”调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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